(星岛日报报道)著名拉丁舞老师李嘉莹七年前抽脂手术期间昏迷后不治,涉案女西医关孝孜被控一项误杀罪,七人陪审团退庭商议八个多小时后,一致裁定被告罪成。法官李素兰指控罪严重,唯一判刑为监禁式刑罚,撤回被告保释,被告须还柙至九月三日早上判刑。被告关孝孜听闻裁决后神情平静,一度闭目,沐鸣登录及后眼眶泛红。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在裁决后向传媒发新闻稿,引述死者家属指,欢迎法庭裁决,终可还死者公道,希望死者能安息,死者家属亦透过此次审讯更了解事件。家属在谘询法律意见、详细研究法庭证供、案情及判词后,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麦美娟指,长达七年的调查及审讯过程令死者家人身心俱疲,而死者离世时女儿只得九个月大,案件令其家人痛失摰亲,死者男友朱俊桦会继续父兼母职好好照顾今年已七岁多的女儿。麦认为是次裁决彰显公义,审讯过程揭示了被告在手术中没有尽责保障死者生命安全、违反基本抢救原则,辜负了死者及死者家属的信任。麦相信本案及DR毒血针事件的控罪可起阻吓作用,促请政府加强规管及执法工作,杜绝同类悲剧发生。
控方在审讯期间传召「重生植髮中心」女董事、四名手术室助手、整型外科医生、及麻醉师等证人。被告选择不作供,不传召证人。证供透露被告与死者为朋友,当日免费为死者进行抽脂手术。而四名手术室助手均未有接受正式训练,并非注册医护人员,其中一人更只是在中心接待员。助手指手术过程中死者曾叫喊「痛痛痛痛」及「唔好压住我隻手」,被告继续施手术。而被告在完成手术后,死者尚未醒来时已离开手术室,向助手称「我去同朋友食饭啦,byebye」。其中一名手术助理供称中心顾问曾要求四名助手切勿向警方透露被告曾离开手术室,故在警方录取口供时表示,「我无细心留意医生有无离开手术室」。
麻醉师Mainland Phoebe-Anne批评被告并无跟从急救复甦指引,亦无为死者提供补充氧气;当监察维生指数仪器的警号响起时,被告没有进行观察。而被告曾致电予另一名医生求助,沐鸣代理但没有为死者进行基础生命支援指引(BLS: Basic life support),而Mainland强调BLS属基本急救。整形外科医生陈汝威批评涉案手术并无相关治疗纪录,死者于手术前签署的同意书缺乏重要资讯,被告没有在同意书上签署,未能证明被告曾向死者解释手术过程、副作用、併发症等。
三十八岁被告关孝孜被控一项误杀罪,控罪指被告于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在尖沙嘴加拿分道二号七楼重生植髮中心,因严重疏忽而非法杀死李嘉莹。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二〇〇——二〇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