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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被搜身向警索取资料片段 沐鸣代理招商称被要求付5至10万元


 
女事主被搜身向警索取资料片段 沐鸣代理招商称被要求付5至10万元


 
据港台报道,市民陈小姐去年10月乘坐巴士回家途中,巴士被警方截停,乘客须落车搜身。陈小姐指,当时女警要求她脱去连身裙,沐鸣代理招商她事后向投诉警察课投诉;由于警方当晚有拍摄片段,因此按《私隐条例》向警方申请索取涉及她的个人资料,但申请被拒。
 
陈小姐曾提出,片段可遮盖其他人资料,但她引述警方口头说法,称没有软件可以「打格」,估计所需费用约5至10万元。陈小姐要求警方列出须付费项目及费用,以及软件的报价单,警方一直无回覆,直至一个月后,以片段涉及刑事调查,拒绝有关申请。
 
警方回应港台查询时指,警方根据《私隐条例》有权收取费用。至于警方过往亦有上载过「打格」片段,为何声称警务处没有这类软件,警方指事件中警员的电脑,并未配备相关软件。又指有关电子纪录涉及一宗刑事案件,该案件仍在调查中,警方不作进一步评论,会按《私隐条例》处理事主申请。
 
私隐专员公署表示已获投诉,不评论个案,沐鸣招商主管但指一般而言资料使用者只可收取「直接有关及必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