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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少年涉携自拍棍对讲机 沐鸣注册辩方申请暂缓答辩


 
两少年涉携自拍棍对讲机 沐鸣注册辩方申请暂缓答辩


 
15岁少年去年9月在将军澳地铁站外,沐鸣帐号注册疑被警员搜出一枝拔去手机固定装置的自拍棍,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并涉与一名16岁少年各管有一部对讲机,另被控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二人今日到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辩方申请暂缓答辩至8月20日,以待给予被告法律意见及与控方相讨以其他方式处理案件,其间二人续准以2000元担保外出,但须守宵禁令及居于报称地址。
 
被告为15岁少年及16岁的余仲轩,二人均是学生。他们各被控于去年9月15日,在将军澳港铁站外无牌管有一部对讲机;15岁少年另被控在同日同地携有攻击性武器,沐鸣注册即一枝自拍棍。据了解,事发时两名被告在地铁站内奔跑,遭军装警截停调查,并搜出上述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