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白衣人暴动案今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沐鸣高点号注册传召目击证人作供;案中所有市民证人均获法庭批出匿名令,故以英文字母作为代号及在屏风后作供。
6名受审的被告为55岁运输公司东主王志荣、48岁电缆技工黄英杰、61岁无业汉邓英斌、40岁机械技工蔡立基、60岁烧烤场东主邓怀琛、及57岁货车司机吴伟南。
控方证人A供称,事发当晚他与太太在港铁昌站乘往往屯门方向的列车。列车于约10时45分到达元朗站,其时约10名白衣人在月台上挨住扶手电梯旁的玻璃围板,「唔知做紧啲乜」。当时A已从网上消息得知元朗有袭击事件发生,现场又有人告知「下面(大堂)有人打人,著咩色衫都打」,著车上乘客前往屯门,「唔好喺到落车」。
惟A等了几分钟列车仍未开出,遂与太太经楼梯走到大堂,打算乘坐轻铁离开;二人离开时,月台上的白衣人未有任何动作。
A续指,他到达大堂后,见到地上有一滩血及断成两截的木棍,他在现场得悉与一位女士受伤有关。当时有大班市民在闸内,包括立法会议员林卓廷;闸外则有约20至30各手持长棍、藤条及雨伞的白衣人,在F出口徘徊及指骂市民。
A形容,当时闸内市民「大部分好惊恐,唔知发生紧咩事」,沐鸣注册林卓廷则向市民称:「同元朗警区讲咗,警察好快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