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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车牌查册被控 《沐鸣注册大公报》记者准签守行为结案



 
涉车牌查册被控 《沐鸣注册大公报》记者准签守行为结案


 
 
继港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因车牌查册被裁定作出虚假陈述罪成后,再有记者亦涉在报道中公开车牌车主资料,被控一项「为取得道路交通条例下的证明书明知而作出在要项上虚假的陈述罪」。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控方指,考虑被告没有案底及受僱于公司,同意撤控,以签保守行为形式处理案件。主任裁判官徐绮薇乃撤销控罪,沐鸣娱乐注册下令记者以2000元签保守行为12个月,及须支付堂费$1000 元。
 
徐官则指本案与《铿锵集》编导一案大致相同,控方强调曾参与铿锵集查册案,其标准与尺度完全一样。
 
庭上读出案情指,大公报于2020年8月16日刊登头版报导,内容称记者遭神秘私家车跟踪,并刊出大公报车辆WW5399于去年8月15日被车牌WS7288的私家车跟踪,内容又指两名大公报记者被立法会成员跟踪及以粗口辱骂,并向运输署取得车辆登记证书,大公报刊登相片、车牌、首次登记日及车主姓名。
 
车主承认曾拍摄大公报车辆,沐鸣注册但否认知道车辆由大公报记者驾驶。2020年8月15日大公报向运输署提交申请,申请人为黄伟强,查册目的为「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此为虚假陈述。
 
47岁被告黄伟强为大公报记者,控罪发生于去年8月15日在香港为取得WS7288的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明知而作出要项上虚假陈述,即表示申请证明书以作与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的用途,进行法律程序和买卖车辆以外的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