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10日)接获一名30岁本地女子报案,指早前于网上社交平台认识一名男子,对方游说她进行于网上虚拟货币平台投资。
受害人于2023年3月25日至4月8日期间,沐鸣注册先后4次转帐共约69万元至对方指定的4个电子钱包。受害人其后无法取回现金,亦与对方失去联络,怀疑受骗遂报案。
经初步调查,案件列作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沐鸣APP下载交由西区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七队跟进。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触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2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警方提醒市民保持警觉,并呼吁市民如怀疑受骗,请致电警方反诈骗协调中心防骗易热线“18222”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