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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生认煽动分裂判囚未获三沐鸣代理分一减刑 终极上诉获批

理大生认煽动分裂判囚未获三沐鸣代理分一减刑  终极上诉获批
 
 
理工大学男学生吕世瑜涉在公开频道煽动港独及出售胡椒枪,沐鸣登录早前承认《国安法》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法官胡雅文原判他监禁三年八个月,但因为案件被裁定为“情节严重”,按例须判囚五至十年,随即改判监禁五年。吕因未能获得全数三分一认罪减刑而提出上诉,上诉庭去年驳回其上诉 ,沐鸣APP下载裁定其认罪答辩不适用于将最终刑期调整至低于强制性的五年最低刑期。终审法院今批准其上诉许可申请,上诉聆讯排期在8月9日进行。
 
26岁上诉人吕世瑜资深大律师彭耀鸿代表,律政司同意本案涉及重大而广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观点,不反对吕提出终极上诉。终院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林文瀚批准吕世瑜就两个法律议题提上诉:(一)《国安法》第21条中关于罪行属情节严重者的判刑条文,即“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如何恰当诠释,特别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是否属强制性?(二)《国安法》第33条指明的三项减刑条件是否已“尽列无遗”?条文会否容许刑罚可基于其他求情理由而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