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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恶邻猥亵弱智女 沐鸣招商主管法院认还没有更大伤害罢手予以减刑



 
色恶邻猥亵弱智女 沐鸣招商主管法院认还没有更大伤害罢手予以减刑


 
担任临时工的男子见邻居女子言语说话反覆,智力明显低于同年龄女子,竟以搭便车引诱上车,沐鸣代理招商去年9月12日上午7时,搭载女子到北投一处槟榔摊前猥亵,吓得女子夺门逃跑,但因女子不认识路,惊吓之际又回到车上,被载至捷运站丢包。士林地院日前宣判,认男子已在更大伤害前自行罢手,还主动道歉,予以减刑,判处有期徒刑1年10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已婚育有子女的41岁男子,见邻居女子说话反覆,状似中度智能障碍,案发当天,开车载女子到北投路边,在车上强吻脸颊、嘴巴并猥亵胸部等处。女子在车上大喊「我不要」、「不」,且用力推开,但因男子力气很大推不开,直至开车门逃跑,男子担心事迹败露才停手。
 
男子辩称,开车送小孩上学后,返家途中偶遇被害女子,在车上看到她肩带掉下来,临时生不好念头,女子抗拒时,就停止没有再继续,并让女子到捷运站下车,否认用「强的」。
 
但女子下车非常惊恐在月台上嚎啕大哭,路人见状协助报案,事后还不断询问家属「叔叔会不会再来骚扰我们?」吓得父母搬离原来住所,家属请求法院判处重刑,虽然男子提出愿赔偿30万、下跪道歉,家属都不愿意和解,希望男子入监服刑好好反省,并称:「全家为了这件事不知哭了多少次」。
 
法院考量,沐鸣招商主管男子曾一度否认犯罪,但在法院开庭时,坦承被害女子确有表示抗拒,与一般饰词否认犯罪者不同,可见男子有悛悔之意,依法要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合议庭认为,男子符合情轻法重,依刑法第59条中情堪悯恕予以减轻其刑,依对心智缺陷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