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一名男子长期在内地出差,早年某日用电脑为儿子播放卡通时,意外揭发妻子红杏出牆,与多名男子有染,先后和4男发生74次性关係,其中与一男交往甚密,至少性交70次,人夫当场呆掉,告上法庭控妻子与其他男人通姦,求偿200万元,沐鸣代理招商妻则反控丈夫侵入电脑窃取私密而索偿。士林地院审理后,判处人妻与4名姦夫共赔45万元新台币;可上诉。
判决书透露,人夫与妻于2006年结婚,婚后常出差外国甚至长居大陆,在2018年9月,人夫在台北家逗留,原打算用电脑播放卡通给儿子看,无意间发现妻子的通讯软件LINE未登出,一看之下惊发现自己持续多年多次「戴绿帽」,妻子和4名男子有亲密对话、亲密照片等。
原告指,妻子自2011年起有婚外情,与一男子来往至2015年12月,他们先后在汽车旅馆、姦夫的办公室,屋企等发生性关係,至少通姦70次;妻子其后亦与3男最少有4次性关係。
人妻则反控丈夫未经同意侵入电脑,以破解、侵入等不正手法窥视、窃取私密,认为对方严重侵害配偶之人格权与隐私权。
士林地院经审讯后认同人夫确以不正方法窃取资料,沐鸣招商主管但在维护原告民事诉讼权益及配偶权保障之要求下,男方取得及使用该等资讯之方式,对于配偶隐私权之侵害比较,尚无逾越比例原则,判处人妻和4名姦夫赔偿共45万元新台币;可上诉。